为认真贯彻落实刘学普副市长4·11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努力实现“压事故、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江北区认真部署,积极作为,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切实推进此次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力度,铁腕整治,全面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在前一阶段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全区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消防产品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行动;针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集中开展“清积患、查违章”专项行动;针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查设施、试运行、督管理、促维保”专项行动。对于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的刚性措施。即:对建设工程及场所的非法性,一律依法责令“三停”;对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予以重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非法场所,一律先行予以临时查封。同时,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警力,责任到人,使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得以全面消除,使全区火灾形势得以持续稳定。

二是强化协作,群策群力,全面形成打非治违网络。区消防支队牵头专项行动工作,各街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全面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设、规划和工商等部门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质检和工商部门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管力度。治安、交巡警全面参与社区和街区火灾防控,各公安派出所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主业常抓不懈。督促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对所管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管责任,联合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行动,在全社会形成打非治违、消除隐患的整治网络。

三是强化督导,细化考评,全面提升社会管控力度。采取指导督导和明察暗访等途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进行实时掌控分析、定期督查督办。同时将各单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评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等内容。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人员死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宣教,营造氛围,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各街镇、各单位积极配合,运用新形式、开辟新阵地、拓展新空间,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多视角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普及面广的大型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构建起“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动员体系。同时加强消防培训与演练,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级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对商场、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区加强安全演练,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救能力。